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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引进的商品房按揭,现在已经成为我国最为流行的一种商品房融资买卖方式。但是就“按揭”概念而言,并非立法明文使用的术语。现行法律也没有对商品房按揭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期房按揭,在1995年以前,没有一部全国实行的法律对其作出过明确规定。关于商品房按揭的法律性质在法学界也一直存在争议,我国一直将商品房按揭用有关抵押贷款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调整,无论是《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还是《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概莫能外。由于对商品房按揭缺乏专门统一的法律调控,银行、购房人和开发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风险。按揭是把多刃剑,一方防范规避风险的同时,往往将风险转移到了另外两方的头上,而对当事人三方风险的防范研究明显不足。因此商品房按揭目前在我国法律规制上存在很多问题,急需系统研究,弥补法律缺位。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大章节:
第一章主要介绍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我国按揭制度的概况,并对我国大陆、我国香港地区和英美的按揭进行了对比,以期对按揭法律制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第二章主要分析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法律性质。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按揭的性质界定不清楚,本章旨在通过与相关概念的比较确定其法律属性。
第三章主要介绍我国商品房按揭法律制度中各方当事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分别对银行、购房人和开发商存在的风险予以分析。
第四章主要是在前面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思考,提出完善我国商品房按揭法律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