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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在我国实务中屡禁不止,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他人的正当权益,与此同时也加剧了诚信的丧失,其危害不容小觑。社会道德诚信缺失,现有相关法律有待完善、司法机制存在不足等因素给了不法分子制造虚假诉讼的机会。我国于2012年在立法上对民事虚假诉讼的概念作出了界定,对其防治有了法律上的依据。但具体到实践中,民事虚假诉讼的防治仍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为此,本文针对我国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民事虚假诉讼的防治的具体建议,以对我国防治和打击虚假诉讼尽绵薄之力,维护国家司法权威,提高社会诚信度。本文分为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民事虚假诉讼的概述。该部分采用对比分析法,通过对虚假诉讼和其他相关概念的辨析,界定清楚虚假诉讼的概念。从实践出发归纳出虚假诉讼案件的主要特点,并对多发案件作了类型化研究。第二部分是民事虚假诉讼的成因及危害。通过对我国民事虚假诉讼产生原因的剖析,本文认为,其产生一方面是社会诚信体系有待建立健全,社会诚信道德缺失,行为人没有道德上的负担,另一方面诉讼模式的局限,调解制度、证据规则、相关法律的不够完善,预期收益远大于违法成本等现存的问题给了其法律上的机会可乘。民事虚假诉讼一旦发生,不仅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还破坏国家司法制度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十分恶劣。第三部分是民事虚假诉讼的域外考察。通过对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预防虚假诉讼的经验总结,认为在刑法上入罪以及将虚假诉讼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来规则,可对防范虚假诉讼起到积极作用。第四部分是民事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制。建立健全国家诚信体系,从思想上、源头上防范虚假诉讼发生;充分发挥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规制当事人和律师,保障诉讼真实;加强刑法和民事诉讼法在规制虚假诉讼上有效衔接,并把其作为一个侵权行为,在实体法上进行规制,完善调解制度有效防范其发生;通过适当强化法官职权,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加强公检法协调合作等方式来对其进行防范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