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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是公共服务中最核心的部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然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供给总量不足,难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二是供给结构不均衡,突出表现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群体之间供给水平的不均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行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的必要基础,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因此,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省际均等化程度进行评估并分析其成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梳理和述评的基础上,界定了“基本公共服务”等核心概念,指出罗尔斯正义原则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内在的契合。本文对相关的多维度指标体系研究进行了比较分析,选定综合分析法作为构建方法,并对上界值、指标权重和加总函数进行分析和证明。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包括5个服务维度、19个单项指标的指数体系,对我国2001-2011年31个省份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进行整体评估,计算得出基本公共服务指数和其变异系数。结果显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在逐年提高,省际间均等化程度总体上有所改善。本文发现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和城镇化率对基本公共服务指数有正向效应,而人口密度和儿童抚养比与指数负相关。国家五年发展规划对公共服务指数有正向影响,在其颁布后第二年影响最大。本文使用主元分析法分析数据集的结构,将观测值分成三个组别:一是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地域,包括北京、上海等,基本公共服务指数均值最高,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较好;二是发展程度中等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北和中部地域,包括辽宁、重庆等,公共服务指数处于中游水平,老年人口比例和老年抚养比最高,人均财政支出最低;三是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地域,包括贵州和西藏等,公共服务指数均值最低,人口密度最低,儿童抚养比和文盲率最高。最后,本文绘制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指数地图,并指出了研究中的不足和今后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