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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慈善事业出现新特点:捐赠主体的多元化、捐赠财产的多样化、捐赠方式从线下转向线上;另一面则是慈善丑闻让公益陷入"塔西佗陷阱"的泥淖。种种现象推动了 2016年《慈善法》的加速出台。在此背景下,本研究试图解析《慈善法》的法律亮点,分析其正面意义和不足之处,并在结合社会工作发展的基础上,研究《慈善法》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试图唤醒沉浸在欢呼中的社会工作行业,提醒公众保持清醒,直面社会工作可能遇到的挑战。研究主要采用文献法和访谈法,通过翻阅法律典籍、查阅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新闻、报纸期刊的评论,结合社会工作发展进行研究。并通过访谈社会工作机构相关成员,从多个角度对《慈善法》出台的意义及挑战进行详细挖掘。研究发现:《慈善法》的创新之处在于慈善募捐、慈善信托、财产、信息公开、税法和监管等条款方面,《慈善法》的出台有利于社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政府责任的明确化、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行业的公平化发展,进而推动社会法治建设进程。然而,立法顺序和部分条款存在争议,某些条款的管理色彩依旧浓厚,从其调节对象来看,部分社会组织被排斥在外,表现出选择性发展的特点,该法的落实仍然有赖于配套立法与实施细则做支撑。研究认为,《慈善法》对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约束性作用,其促进功能体现在"直接登记制度、公募资格放开、税收优惠获取、免税资格公平化、信息公开规范运作、国家金融政策支持以及教育宣传"等条文上。具体来说,《慈善法》的出台使得社会工作发展有法可依;有利于推动社会工作的规范化、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有利于催化社会工作机构诞生、保障机构灵活运转、畅通机构退出机制;有利于推动社会工作领域就业;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工作机构保持独立性;同时,也有利于发挥社会工作教育公众、影响社会的作用,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社会治理。然而,我们在为社会工作机构增长鼓舞之时,必须注意到社会工作机构面临的挑战;促进《慈善法》在社会工作领域的普及,提高《慈善法》在社会工作领域的知晓度;关注社会工作机构的扩张和经济发展问题;直面社会工作领域内部竞争和发展不平衡;注意因法律出台而导致的机构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专业能力方面的转变;同时思考社会工作机构的"独立性"问题。笔者认为社会工作机构应当意识到《慈善法》出台的意义和挑战,在《慈善法》出台的制度环境下,向市场学习,努力提高机构效率,走规模化、节约化、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道路,实现依法规制、依法管理、依法监管,最终促进整个社会工作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