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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不断变暖的今天,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地球家园,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我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和机遇。我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5%左右,同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50%。2011年,碳排放强度整体下降17%的减排目标纳入“十二五”发展纲要,并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首次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在促进二氧化碳减排的市场手段中,我国逐步提高税收的绿色化程度,碳税开征已提上议程,并初步形成了中国碳税框架设计方案。这说明税收作为促进二氧化碳减排最直接和有效的方法已被我国政府所认识。在国家预期针对二氧化碳独立征税的大背景下,根据我国的实际经济情况充分研究碳税对社会经济、居民收入带来的影响,在兼顾公平与效率双重目标的基础上完善现有碳税框架以减轻碳税开征的不利影响,不仅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具有重要的政策指导意义。河南省作为中部的人口和经济大省,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进程中,是我国目前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的缩影。在工业结构方面,主要以原材料和资源型工业为主。在能源结构方面,煤炭占主导地位,2014年煤炭资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7.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2个百分点。由于受到自身资源禀赋和结构的制约,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难以发生根本性改变。这些不合理的产业和能源结构导致河南省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增加,而温室效应带来的气候问题尤其严峻。据统计,近50年来河南省气温升高0.73摄氏度,冬夏温差明显缩小,日夜温差趋于减小。如果不积极出台相应措施控制碳排放量,预计未来河南气温会进一步升高,到2020年全省平均气温将升高0.8摄氏度左右,到2050年则升高1.9摄氏度。综合目前河南省的省情,要实现国务院下达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的碳减排任务任重而道远。本文主要基于此背景,首先系统考察国内外关于碳税效应的研究动态及相关理论,努力发现碳税在经济增长、能源消耗、收入分配方面带来的影响,并进行系统的归纳以发现本研究的方向与价值。其次选取河南省1995-2014年的碳排放量与GDP、固定资产投资额、能源消耗量、就业水平的历史数据。根据财政部的初步碳税设计方案,运用历史比较分析方法研究了分税制改革以来20年间河南省碳排放数量情况以及碳排放强度、人均碳足迹的历年增长趋势。运用LDMI方法对导致河南省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的因素进行分解后发现,河南省人均GDP水平不断提高对碳排放量的贡献度最大,其次是产业结构和人口。这说明征收碳税抑制二氧化碳排放量必然会对经济、就业、产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证明该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接下来运用扩展后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模型进行多元线性回归来验证。鉴于某些数据不易获取,选取了社会总产出、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口、能源消耗量、碳排放量五组时间序列变量进行检验。随后多元回归后的线性生产函数反映出来的轨迹表明了各变量之间的关系,碳税的效应主要包括经济增长效应、节能减排效应、收入分配效应。鉴于此,本研究在确定河南省碳税政策现阶段以“经济持续发展”为主,兼顾“碳减排”的双重目标下,从三方面对目前的碳税框架提出了相应对策。第一,构建渐进式、阶梯型的碳税税率动态调整机制。第二,合理利用碳税资金发展森林碳汇。第三,制定基于“双重红利”目标的碳税优惠政策,以期为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碳税提供制度方面的参考。学术界主要关注碳税的国家层面以及区域层面的效应研究,忽视了地方的差异性、分析问题过于笼统。本文选取以河南省为例,探索开征碳税对地方经济的经济效应、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代表性,这也是对目前研究碳税效应理论的重要补充。河南省作为中原经济区的中心和主力城市,若能在成功保持经济常态发展的同时实现二氧化碳的减排,将对经济新常态的深入贯彻具有典型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