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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以所字结构中的核心谓词与所字结构的形式和功能的关系为着眼点,对《韩非子》所字结构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文章首先从VP的类型、介词的表现、转指对象语义类型几个方面对所字结构了进行较为细致的描写,在描写的过程中,也对所字结构转指对象的语义类型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随后,本文考察了所字结构中介词的表现与转指对象语义类型之间的关系,认为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并对这种联系进行了描写。再之后,本文考察了所字结构中VP的类型与结构中介词的有无、转指对象语义类型之间的关系,发现:VP由名词、被动式、兼语式充任时,对结构中介词的有无具有显著影响;VP由名词、被动式、述补结构充任时,对结构转指对象的语义类型具有显著影响。但这些VP的用例在《韩非子》所字结构用例中所占比例很小,相比之下,动词、形容词、述宾结构、状心结构、联合结构充任VP的用例占多数。从全局看,在所字结构VP中充任核心谓词的绝大部分都是动词或形容词,而对所字结构形式和功能影响最大的,正是这些核心谓词的性质。本文发现,核心谓词为动词时,结构中的VP可以是光杆动词或述宾、述补、状心、联合等结构,可以不与介词共现,也可以与“以”、“与”、“为”“由”等介词共现。所字结构可以转指客事、处所、原因和凭借,转指原因、凭借的所字结构以带介词者为多,是否带介词,与核心谓词无关。转指受事、处所的所字结构,以不带介词的为大多数,带介词的,均与核心谓词的性质直接相关。尽管在理论上,所字结构转指对象的语义类型很丰富,但对于具体的谓词而言,以其为核心谓词的所字结构的形式和转指对象的语义类型常常是较为固定的。核心谓词为形容词的,只有“所VP”和“所以VP”两种形式。若VP为组合性谓词性成分,则几乎都与介词“以”共现;若形容词直接充任谓词性成分,介词“以”是否出现则依具体的形容词而定。除却极特殊情况,形容词不与介词共现时转指“意动”、“处所(方面)”或“时间”,且同一个形容词充任核心谓词的所有用例,均只转指三者之中的特定一类。形容词能够与其他成分构成组合性谓词性成分的,其单独充任谓词性成分的所字结构一律转指“意动”。所字结构中的谓词性成分带介词时,结构转指“原因”或“凭借”,形容词中含有“消极”义素的往往转指原因,含有“积极”义素的往往转指凭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