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对财政分权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优化进行了研究。文章指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严重短缺,其主要原因是财政分权制度不合理。在中央集中地方财力的情况下,省、市(地)级财政也模仿中央分切县乡财力“蛋糕”,使县乡财政成为最弱的两级财政。财权上收的同时,事权下放,责任下推,县乡政府履行事权与所需财权极度不对称。县乡财政的长期困难严重影响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文章认为,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正视政府间存在利益博弈,县乡政府在博弈中处于劣势这一现实,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分权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财力向农村地区倾斜,确实增加县乡的实际可支配财力,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是实现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