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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烟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建国后,我国烟草行业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烟草专卖经济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基于烟草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和特殊地位,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之后,我国烟草专卖法制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为烟草专卖管理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水平也不断提升,烟草行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行,我国烟草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我国政府仍坚持保留烟草专卖制度,并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体现了国家对烟草行业发展的重视,也说明我国现阶段烟草专卖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012年是我国烟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30周年,也是《烟草专卖法》颁布20周年。烟草行业充分发挥专卖体制的优势,为规范卷烟经营秩序、增加国家财政积累、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全国共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制售假烟案件4886起,查获假烟25.6万件、烟丝烟叶1.49万吨,追究刑事责任4679人。2012年,全国烟草工商企业共上缴国家财政7166.62亿元,对中央财政贡献超过8%。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烟草专卖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但由于人们普遍认为《烟草专卖法》是一部经济立法,因此,学界对《烟草专卖法》的行政法属性研究的不是很深。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由于其涉及面小、专业性强,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有其特殊性和专业性,往往难以引起理论界的重视。随着时代的发展,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都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维护我国烟草专卖制度最重要的手段和方式,因此,研究和完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对于规范烟草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推动我国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架构,在政治学理论的支撑下,运用烟草专卖和行政法的理论框架和方法论,阐释了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相关概念,描述了我国烟草专卖的历史沿革,分析了现阶段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必要性、特点和新变化,指出了当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对策。第一部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相关概念。本部分对烟草、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以及我国烟草专卖所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概念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我国烟草专卖的历史沿革及现阶段的特点。本部分介绍了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历史沿革情况,特别是建国后烟草行业发展经历的四个阶段;从烟草的特殊性、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实行烟草专卖的现实必要性;阐述了我国烟草专卖执法具有法律规定性、国家行为性、完全专卖性、财政独立性的特点;描述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在执法方式、执法环境、执法手段、执法要求四个方面的新变化。第三部分,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本部分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烟草专卖法律规定不尽完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职权混乱、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过硬、烟草专卖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烟草专卖法制宣传不到位、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六个方面,并通过列举实际案例、分析问题原因等方式对各个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对策。本部分针对我国当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对策和建议。首先,从法律法规建设上完善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体系,包括明确立法原则、完善立法内容、推进控烟立法等。其次,完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制,理顺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实行区域联动管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进专卖体制机制改革等,形成规范、高效的专卖执法体系。第三,强化烟草行业规范自律,包括强化专卖内管、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纪检监督。第四,提高专卖执法队伍素质,包括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技能、创新管理机制等。第五,通过加大烟草市场打假打私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第六,从宣传形式、宣传方式、管理机制方面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第七,从加强自身监督、实行综合监督、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不断健全烟草专卖执法监督机制。本人基于多年的烟草行政管理工作实践,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烟草专卖与行政法理论框架和方法论,对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对策进行了全面论述,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应用价值,以期能得出一些新的发现,供探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