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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是讼师这一“非法”职业得到极大发展的时代,这一时期,明清社会中的讼师逐渐开始活跃,因此,不止各类文学体裁,如民间故事、市民小说等,还出现了讼师秘本等专业性较强的书籍,同时,官员文集与法律中对于诉讼的规制也逐渐增多,这就为研究明清讼师的社会形象提供了比较全面的素材。 本文试图从从多元角度分析明清社会的讼师形象,首先是民间故事,这一文本的流传依赖于底层民众的喜爱,其价值观也迎合着广大百姓,可以说这一文本的观点代表着广大的草根群众;其二是明清市民小说,这一类文本的作者大多数具有屡次落第、功名无着的经历,他们具有的文学素养和知识使得他们不同于底层民众,但也无法算作更高的阶层,因此,这类文本的观点代表了社会中的知识分子阶层;其三是明清官员文集,这一类文本包括已入仕做官的人撰写的官场游记、从政志录以及为这些官员所撰写的各类为官须知;其四是明清律例,法律所代表的是国家,而国家并非实体,也就是说,这些律例实际上所代表的是国家意识形态,这种恒常的意识形态对于讼师的评价以及规定,也是讼师社会形象的组成部分;最后则是明清讼师秘本,这类文本由资深讼师所撰,目的是为了传播讼师技巧、扩散讼学教育,这类文本中所体现的讼师形象颠覆以往的传统观念,是讼师群体对于自身的评价。 通过分析不同文本所代表的观念,构成第二至六章,作为分析讼师社会形象的基础;由于讼师与刑名师爷在组成人员、出身背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相似性,在第七章将会对这两个职业在五种文本中的社会形象做一对比,以便得出一个一个更为全面的讼师形象;第八章将对以上材料做综合分析,在考虑到经济、文化、教育、制度等方面因素的同时,描绘出一个具有“多重性”的讼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