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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起源于罗马法,其制度历史悠久、内容精深,构成私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相比,无因管理制度与不当得利制度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其在各国法制上的巨大差异,构成了两大法系最为突出的不同点。在此背景下,对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进行探讨,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无因管理的冲突规则,必然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本文共分四章对此问题进行论述:第一章“无因管理概说”。本章第一节,对无因管理与其历史沿革进行介绍,从无因管理与无因管理之债的界定着手,再从比较法的角度探溯无因管理制度的源流与发展历史,勾勒出无因管理制度两千多年来的演化脉络。鉴于,无因管理制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无时无刻不在受公平、正义等自然法理念的影响,第二节通过介绍三种学说的理论,探讨无因管理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第三节“无因管理的制度价值”分别从法律、道德和经济的层面对无因管理制度的功能做出阐述。第二章“无因管理制度的法律冲突”。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无因管理民事立法上存在严重的法律冲突。本章第一节,分别介绍德国、法国、瑞士、日本、意大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无因管理制度,第二节介绍英美国家的相关制度。第三节将大陆法系的无因管理制度与英美返还请求权制度做了总结性的对比与分析。这样一来,无因管理制度在各国法制上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就昭然若揭,从而为下文阐述无因管理制度的国际私法地位打下基础。第三章“无因管理的法律选择方法探析”。作为文章的中心部分,本章各节依次列举了无因管理法律适用的各种法律选择方法,并对其进行评析。第一节探讨了各国无因管理法律适用规则的两种模式,得出规范独立模式为当今国际私法发展潮流的结论。第二节对一般无因管理法律适用规则的各个学说以及立法例进行详细阐述,而第三节是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详细分析与论证,探讨它们对解决无因管理法律冲突的作用及其优缺点。第四节则简要介绍了特殊无因管理法律适用规则。第四章“我国无因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体现本文的归宿与目的。该章第一节首先回顾、评述了我国无因管理实体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并以比较法的角度以及本人与无因管理人的利益均衡作为考量因素对我国无因管理实体法立法提出了建议。本章第二节对我国无因管理冲突规则的发展历程与现状作了总结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制定无因管理冲突规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随后,在对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7月23日拟订的《关于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欧洲公约》(简称为《罗马公约Ⅱ》)进行分析与评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制定兼具确定性、可预见性和灵活性的无因管理法律适用规则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