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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明责任分配是刑事证明责任理论中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明责任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谁承担证明责任以及在审判终结时,当某一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谁承担实体法上的不利后果。如何在控辩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证明责任,会对争议案件的诉讼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何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同时,让控诉方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内高效合理地完成追诉任务?在刑事证明责任方面进行合理的分配,让被告人承担部分提供证据责任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解决途径。本文共分四章,基本框架和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罗马法系中的刑事证明责任,以及现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刑事证明责任,介绍并总结了在这两大法系中刑事证明任的概念界定和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并且归纳了两大法系刑事证明责任主要特点和它们的不同之处。然后本文以双重含义说为基础对我国的刑事证明责任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章分别分析了无罪推定原则和利益衡量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即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原则上均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只是刑事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的例外,它反映了刑事诉讼中真实发现和保障人权的取舍和抉择。利益衡量原则,就是指在某些特殊的刑事案件中,基于各种综合因素的考虑而将部分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人一方。在刑事诉讼中,将部分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人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刑事政策;诉讼公平;诉讼便利。第三章具体分析在我国如何分配刑事证明责任。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由控方承担刑事证明责任,考虑利益衡量原则将部分提供证据责任分配给被告人一方,并分析了被告人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特点。另外,还分析了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的作用:侦查机关辅助检察机关进行刑事诉讼证明,人民法院有真实发现义务但不承担刑事证明责任。第四章,作者在这部分分析了刑事证明责任转移与证明责任倒置的内涵以及二者的区别。证明责任的转移是提供证据推进诉讼责任的转移,证明责任的倒置是说服责任的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