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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基础、资源配置、调节职能、宏观经济稳定和收入再分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称《纲要》)对政府职能作了明确界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两者都立足现实探寻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核心都是合理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分别从理论和实务层面对我国现阶段的政府职能进行了准确定位。行政许可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府职能,在控制危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通过行政许可的实施,政府可以达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目的,从而达到资源配置合理化和宏观经济稳定等效果。尤其在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特殊历史时期,由于制度资源的稀缺、经验的不足、客观的需要,行政许可成了政府管理社会、调控经济的一种主要手段和方式,因此,行政许可制度在我国法制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如何充分发挥行政许可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则是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随后,本文对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了简要回顾。《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前的行政许可制度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许可制度,第二个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中的行政许可制度。第一阶段的特点是行政许可数量少且很不规范;第二阶段则表现为行政许可过多、过滥,法治意识淡薄,并滋生大量腐败现象,从而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最大障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原有行政管理职能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体制上的障碍,上层建筑难以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因此行政管理职能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行政许可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府职能,集中反映了政府职能的种种弊端。因此,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必然选择。此外,加入WTO,使中国与世界接轨的步伐骤然加快,而入世首先是政府的入世,熟悉并适应游戏规则时不待我。人权入宪,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对行使最直接影响公民权利的行政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内在和外在的种种因素,决定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