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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是每个国家都面临的社会问题。贫困主要表现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方面的落后状态。解决贫困问题是我国在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而艰巨的任务。有效缓解贫困问题最先应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入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在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奋斗方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最终点,也是全面解决我国贫困问题的主要途径。 解放以来,为了有效解决严重村落贫困问题,我国采取一系列有效政策及方法,如在内蒙古所实施的“整村推进”和“三七攻坚计划”、“千村扶贫项目”等扶贫项目就是一例。在国家大力支持和自治区政府不懈努力下,内蒙古扶贫政策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到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地区贫困标准,在国家确定的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96元标准基础上,提高为1800元,而2008年内蒙古农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确定为1500元,分别比国家标准高604和304元,这是内蒙古在过去20多年来努力的成果。总体来看,多数农牧民温饱问题基本上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有一部分农牧民尚未脱离贫困,还在困境中挣扎着。 本文是从内蒙古实施扶贫状况入手,总结曾获得的成就及根据部分贫困人口的现状,以国家级贫困地区——奈曼旗为例,对其贫困状况、特征、贫困因素等进行分析,重点考察该旗历来沉陷在贫困现状的历史背景、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和其他因素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