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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世界格局的复杂多变,能源问题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一大能源生产国、第二大能源消费国,现有的政策和法律在应对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和国内外能源形势变化等方面已经显得力所不及。我国亟需出台一部全面体现能源战略和政策导向、总体调整能源关系和活动的能源基本法,同时不断健全以《能源法》为核心的能源法律体系建设。本文以我国能源使用现状为出发点,阐述了国际能源法的发展状况,详细分析了美国、欧盟、德国、日本、俄罗斯五国的能源立法发展历史、内容特点和带给我们的启示,通过对比从而引发对我国能源立法不完善的思考。在此基础上,论述我国能源立法现状,指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弊端。其中专题强调能源立法缺少基础性、纲领性基本法这一问题,阐明《能源法》的重要意义。通过描述我国《能源法》立法历史,探讨《能源法》立法的定位和模式,之后本文从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国际合作等方面出发,遵循原则性、指导性、基础性和综合性的原则,将能源开发与供应、能源利用与效率、能源与环境、能源安全、能源研发、能源合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归纳,重点详细地阐述了《能源法》应该涵盖的基本内容。《能源法》的立法不仅是能源法律体系中基本法的制定,也是为修改和制定其他能源专门法和配套法规提供法律依据和价值取向,更有助于解决能源专门法与其他法律、能源专门法之间以及的衔接。本文在明晰《能源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最后提出殷切希望,建议在谨慎的前提下,超前立法,规范立法,开门立法,尽快将《能源法》的论证和起草纳入未来的国家立法规划中,不断修改完备相关关的能源法律,从而使我国能在新形势下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能源的安全可靠供应,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