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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受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西方新公共管理思想的影响,政府如何有效地进行机构改革和教育行政职能的转变成为现阶段我们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全能型、管制型政府已经明显的不能适应社会和高校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严重的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兴起于20世纪70、80年代的英美等国,并迅速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扩展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西方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它所强调的某些积极思想,如追求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服务型目标、主张引入市场竞争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求行政权力的下放和撤退、提倡私营部门的有效管理方法以及实行绩效激励和监督评估等思想对我国政府高教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新公共管理视野下我国要建立起具有多层次内涵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首要目标。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主要应该是“掌舵”而非“划桨”;要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高等教育供给主体多元化格局;要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保证公平的实现;要合理进行教育分权化改革;要创设完善的法制化环境等。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具体管理职能应主要体现在政策导向、资源配置、简政放权、信息提供和监督评估等几个方面。虽然新公共管理理论告诉我们要引入市场机制、强调分权和效率;而现代高等教育功能拓展论、市场失灵理论以及公共产品理论也同时告诉我们高等教育的有机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必要监督和管理,高等教育已逐渐由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需要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协调互动、互促共建。但目前,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上还是出现了所谓的政府角色不分、权责模糊、制度不健全、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不到位和教育中介机构发展不完善等诸多不利现象。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新公共管理视野下,针对上述具体问题,政府应该如何去做呢?笔者认为主要应该在明确服务型政府的服务性职能前提下,进行政府管理角色的合理定位、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高等教育公共财政体制、完善教育中介评估机构等,真正做到处理好政府与高校、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复杂关系,为高等教育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