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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发展,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之后的又一伟大创举”,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和探索,农业产业化内涵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在农业产业化研究中,产生了“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基地农户”、“公司+支部+协会+农户”、“公司+园区+农户”、“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在这些模式中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企业需要一个中介组织来与农民联系。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试行,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数量和规模都迅猛增长,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为涉农企业与农户架起了桥梁,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竞争和挑战。本文是在对陕西省渭南市、宝鸡市、兴平市和杨凌示范区4个地区的合作社、相关企业及部分政府官员的调研访谈基础上,选取渭南市大荔县为研究重点,得出规律总结。结合企业与合作社的实际合作情况,在经济人假设和博弈思想基础上,运用基于利益分配因子的利润函数模型,分析了企社一体化合作、购销合约合作和均衡博弈合作三种利益联结形式下的两者利益分配关系。根据三种合作形式所在农业生产环节位置及设计内容特点,成功演绎出农业生产合作的8种路径。文章选取3个案例,结合三种利益关系的理论分析方法与结果,进行了分析,这些案例全部来自于实际调研中的真实情况。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在陕西地区选取的这些研究对象尚没有完全成功的典型,大部分的合作停留在生产的某个环节,企业和合作社的合作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优化和解决。针对合作社和企业的合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主要提出促进涉农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的建议:(1)对合作社发展给予支持和引导;(2)鼓励与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企业发展;(3)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