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最为集中的领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行政审批作为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其制度改革也是我国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从我国多年来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实践经验看来,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减,审批程序也不断地精简和完善。但从一些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部分媒体的报道看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不尽如人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也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而权力清单制度是当前国务院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突破口。 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权力清单的概念,要求各级政府积极梳理地方政府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制度是目前政府重要的改革方向,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不仅对政府依法行政意义重大,更是现阶段规范行政审批权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手段。 县一级在整个政治社会结构中居于特殊地位,作为乡村和城市的分界线,县区在我国的国家政权结构和党的组织机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因此,很多学者都曾经提出县一级是中国政治改革的破题之处。县级政府作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末端环节,权限较低,改革面临的阻力较大。基层政府直接联系群众,是具体改革方案的实施者,因此县级政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的实际场域,具有十分强的代表性。本文就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了研究目标,依据沁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力清单的第一手资料及改革现状,通过研究权力清单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联性以及权力清单的介入对沁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产生的重要作用,提出权力清单公布后沁水县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最后提出权力清单视阈下深化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层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