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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一般分为政府管制和社会参与两种模式,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是皇权不下县,国家对乡村社会的管理依靠士绅,士绅通过宗法制度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乡民通过交税等方式来与国家发生关系。国家与社会是相互分离的,这种管理模式是一种互联不互动的单向治理模式。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意识逐渐增强,普通民众希望能够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去,通过公民的参与来回应政府的管制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现代参与式管理模式,不仅在形式上给予了大众参与的权利,而且通过各种平台、制度规范建设,一定程度上在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了互动关系。但是在公民精神发育初期,大众自觉主动意识增强,互动的规范性较弱,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易于由互联不互动向简单的互动演变。这种简单的互动表现为,社会力量习惯于通过主动参与来与国家力量抗衡,双方不断的简单对抗导致国家与社会之间互动不互联,这给政府的合法性带来了危机。现代政府的合法性来源大都是法理型权威,它规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关系,政府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来取得社会认可,实现其合法性基础,而公民参与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政府的公共服务。因此,政府的管理和社会的参与之间应该是一个既互联又互动的模式,笔者把这种模式称作“互动式治理模式”。本文通过对广东省云安县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描述,以国家与社会理论为分析框架,考察了云安社会管理创新的外在环境、策略、主体、规范、方式等等,对云安实践中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细致的描述,解释了云安为何采取这一创新模式,它的实践效果如何,进而通过理论提升来建构政府与社会互动这一新的社会管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