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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企混改的进程非常曲折,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有个案出现,从1993年开始了较大规模的实施,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确认却晚于这些实践工作。我国混改经历了先试点,再调整,最终以理论、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这与我国改革过程中行动领先理论的特点相符。国企混改过程中,国企需要由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逐步公司化、股份制,管理方式也从行政管理转变为公司治理。国有出资人身份的转变与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的相伴而行,也开始了混改企业公司治理的行为。1993-2003年,我国外部市场环境欠佳,制度体系不健全,导致混改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了加强约束,国家在立法工作上强化了维护股东权益的立场,这使得公司治理行为在我国实施之初,就采取了股东会中心的治理模式。后来随着国企推进股份制工作,大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与国有出资人同时出现大量个人投资者,形成中国最早的“中小股东”。他们数量众多,又属于纯粹的财务投资,导致公司治理行为又具备了一些英美自由市场模式的特点。我国上市公司最早以国企为主,国有股东直接任命企业经营者,导致大股东与内部人利益一致,形成了中国的特色公司治理行为,这是一个久拖未决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向高质量迈进。国企混改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深化而加快速度、加大力度,而传统的国企公司治理框架已经无法适应未来发展需要。本文写作目的就是通过对国企混改历程的分析,探讨国企混改过程中公司治理的典型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未来混改国企的公司治理趋势与模式选择。本文研究主题是混改过程中的国企公司治理问题,论文分为八章。第一章是导论,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动态及论文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创新之处;第二章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现状,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探讨混合所有制经济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关系,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出发,探讨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理论创新的理论基础,介绍了全球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四种形式,以及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概况。第二节从实践的角度探讨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的实现方式。第三节回顾了我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沿革。第三章是从公有制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出资人身份研究。其中,第一节回顾了建国初期至1978年的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时的国家出资人作为国营企业所有者的总貌,以及当时暴露出的两个尖锐问题,是国家出资人作为国企所有者三重身份叠加问题,以及国企中内部人的劳动激励与约束问题。第二节研究回顾了国有出资人旨在提高国企效率展开的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拨改贷、利改税等改革,分析了出资人与企业在改革方面存在的偏差问题。本章特别指出,国有出资人试图摆脱国企债权人的角色,但在当时外部市场缺失的背景下,该目标并未达成。第三节系统阐述了我国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开端,随着外部市场的不断发展,国有出资人努力从国企所有者向股东转化,通过混合来促进国企转型改革。第四节描述了国有出资人如何建立了财政部门+国资委的国资、国企监管模式,并解读了两个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第四章是混改中的国企公司治理问题及成因剖析。第一节深入探讨了我国股份制公司以及国企公司治理的共性和特性问题,并分析了特定历史时期下国有资产流失的系统成因。第二节系统阐述了混改中国企公司治理的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问题,二是国企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实现问题。第五章是关于伪公司治理结构的解析。本章分为四节,探讨了伪公司治理的定义和特征,成因及土壤,及其对混改的危害,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第六章是国际的公司治理借鉴,本章介绍、分析了英美的自由主义公司治理模式与日德的社会市场经济公司治理模式的不同特点及各自局限,并提出对我国混改国企公司治理的借鉴经验。第七章是国企混改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历史及未来趋势。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分析了股东会中心主义与董事会中心主义在我国的应用经验,肯定了其历史作用,也指出了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分歧。同时分析了以此为基础的国企混改难点。第二节提出本文的观点,未来混改国企需要采纳利益相关者中心主义作为理论框架,以促进资本的“共融”,并描述了利益相关者中心的独特特征。第三节系统阐述了公司治理中各利益相关者应有的定位和应发挥的优势,以及如何共同塑造利益相关者中心的公司治理环境和行为。第八章是未来国企公司治理效率优化的微观机制,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阐述混改对不同所有制资本提出的新要求,并指出了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各自需要做出的努力和调整。第二节指出不同资本形成的系统性垄断格局,这种格局必须予以打破,否则可能使企业混改流于形式。最后是案例分析。作者希望通过对民航业中的海航控股混改的案例分析来印证本文的部分分析结论和预测。本文的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产生于国有出资人的身份转变行为,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经济系统发展初期,政府被迫为国企选择了一条以保护自身权益为主要目的的公司治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之前的治理模式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新的更加市场化的公司治理模式。未来的企业混改突出的是资本混合。混合并非毫无条件、毫无界限,新的混改政策已经消除针对所有制的歧视性条款,但对于具体的企业来说,混改仍然需要较多的特定条件和因素才能顺畅运行。国有资本及国有企业、民营资本及民营企业在改革40年来都已形成自身的鲜明特色,不停地发展壮大。新时期的混改是基于市场需要,基于资本回报要求的混改,不再是以前“抓大放小”行政命令主导的企业处置。资本之间不契合,企业之间不了解,行为方式不相容,都将扭曲企业混改。从一些混改案例看,理想状态的混改需要诸多因素的配合,但只要各股东还在为实现自身利益去争夺控制内部人,混改就会扭曲变味。本文的创新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提出了伪公司治理结构,指出这是一种国有企业混改不彻底的表现,最终导致公司治理沦为形式,出资人对国企的管理又不得不回到行政管理的老路上。二是提出利益相关者中心模式的生态与运转原则。通过让国有出资人和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新的作用,形成市场化的公司治理框架,引导参与混改的资本方弱化对内部人的争夺,共同为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努力。三是从国有出资人角色转变视角重新梳理了国企发展和改革的主要历程,分析了政府作为国营、国有企业出资人,具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三重身份叠加效应,逐步通过改革措施转换为目前主要公司制、股份制国企的股东角色,履行资本运营、过程监督职责。四是指出国有出资人已经通过改革从公司治理层面摆脱了“所有者缺位”困境,填补了“监管缺位”,使国资监管和国企管理走向更加市场化的阶段。本文研究领域跨度较大,理论与政策、实践研究并重,兼顾中外,故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整理法、历史考察法,以及比较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