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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开放的成功到“沪港通”、“深港通”的开通,再到“一带一路”伟大战略的实施,我国向来致力于推动内地资本市场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争取推动内地资本市场达到“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发展状态。内地企业赴境外交叉上市是我国资本市场连接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桥梁,香港作为亚洲与国际金融中心,拥有成熟完善的资本市场,是我国内地通往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窗口,也是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之地。本文以在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同时交叉上市的A+H企业为样本,从盈余管理的角度探讨香港更为严格的法律和信息披露标准是否能够发挥绑定作用。绑定假说(Bonding Hypothesis)是近年来学术界用以解释交叉上市企业公司治理特征的重要理论,主要内容为企业到外部监管更严格的资本市场交叉上市,有利于缓解代理问题,改善公司治理。随着研究不断深入、方法日益创新,国内学者们采用不同数据对绑定假说进行实证检验得到的结果并不一致(沈红波等,2009;辛清泉等,2010;王亚星等,2012;李双燕等,2013;周开国等,2014;董秀良等,2016)。已有相关研究对盈余管理的度量并不全面,且止步于探讨交叉上市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没有继续研究该影响带来的企业绩效变动。因此,鉴于盈余管理动机的多样性,很难评价交叉上市对盈余管理影响的利弊。本文利用2007年至2016年A+H交叉上市企业及其配对纯A股企业数据,实证检验了交叉上市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引发的企业未来业绩的变动,得到以下主要结论:第一,就法律体系而言,香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效率均高于内地;就信息披露标准而言,以两地资本市场采用的会计准则为比较对象研究发现,相较遵循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利润表,遵循IFRS的利润表具有增量信息,反映出香港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标准更为严格的事实。第二,A+H企业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水平均显著低于配对的纯A股企业,说明香港更为严格的法律制度和信息披露标准发挥了绑定作用,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约束其盈余管理行为。第三,资本市场中应计盈余管理以有效契约观为主导动机,其与企业未来业绩正相关;真实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动机占主导地位,其与企业未来业绩负相关。因此,采用中介效应分析研究发现,交叉上市减少应计盈余管理对企业未来真实业绩有负向影响,而减少真实盈余管理对企业未来真实业绩有正向影响。本文研究的创新点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首先,已有研究探讨了交叉上市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但这些研究大多没有直接度量盈余管理水平,或者仅考虑应计盈余管理而忽略了真实盈余管理,鉴于真实盈余管理的重要性,已有研究未能全面呈现交叉上市的影响,且说服力不强。因此,本文同时考虑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检验交叉上市对两种盈余管理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可能存在重复计量的问题,本文在度量应计盈余管理时,尽量剔除了真实盈余管理的干扰,证明了交叉上市对应计及真实盈余管理具有抑制作用,使得研究结论更加准确且全面。其次,传统研究对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与企业未来业绩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普遍认为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对企业未来业绩有负向影响,但是,在不考虑企业未来业绩真实性的情况下进行的研究是不严谨的。企业未来披露的业绩可能受到当期盈余管理在未来各期反转的影响,也可能受到未来各期实施盈余管理的影响,因而不能代表企业未来真实的经营成果。因此,本文改进了对企业未来业绩的度量方法,从当期披露业绩中剔除来自盈余管理的部分,得到企业真实经营业绩,进而检验盈余管理对企业未来真实经营业绩的影响,得到了与传统研究不同的结论,即应计盈余管理对企业未来真实业绩有正向影响,真实盈余管理对企业未来真实业绩有负向影响。其中,应计盈余管理对于维持债务契约有效性有显著作用的研究结果,打破了外界认为盈余管理是投机行为的固有偏见,证明了盈余管理对企业发展有益的一面。再次,已有研究关注了交叉上市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但很少有研究检验其影响路径。本文在检验交叉上市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之后,继续将盈余管理作为中介变量提取出来,检验了交叉上市通过影响盈余管理对企业未来真实业绩产生的影响,不仅分离出交叉上市影响企业未来业绩的盈余管理路径,也明确了交叉上市影响盈余管理所产生的经济后果,有助于客观评价交叉上市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最后,本文基于会计准则比较视角对比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标准,尽管我国2007年施行的新会计准则已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趋同,但二者在利润表格式与准则内容两方面尚存差异。与以往比较我国旧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内容差异的研究不同,本文立足于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准则内容和报表格式两方面差异,研究发现两方面尚存差异均能给投资者带来增量信息,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利润表数据越大,越能够给A股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本研究结果不仅反映出香港信息披露制度更加严格的现实,同时为我国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本研究基于我国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和信息披露标准的差异,检验了A+H交叉上市通过影响盈余管理继而对企业未来业绩产生的影响,研究结论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者、监管者及投资者均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参考价值。首先,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研究支持我国正在进行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鉴于投资者关注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经营利润、资产减值和资产重估,建议会计准则制定者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将这些项目作为核心数据加以列报,以便于投资者对盈余数据加以比较,增强其对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的理解。其次,研究结论有助于监管者和投资者洞悉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真实盈余管理被大股东和管理层视作攫取私利的主要手段,而资本市场中大多应计盈余管理旨在缓解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维护企业价值,从而维护债务契约有效性。因此,在我国内地资本市场借鉴吸收境外先进管理经验的过程中,在规范化发展的过程中,应当重视盈余管理作为企业重要财务战略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避免轻易给盈余管理贴上“管理层舞弊”的标签,从而一味追求高盈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