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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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同时,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不论是影视界、体育界,还是科学界的知名人物,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认识和了解,这些知名人物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有很大的影响力。许多商家看准了以上的社会现状,为了使自己公司的商品或服务迅速开拓市场,取得消费者的关注和青睐,商家在不经知名人物同意的情况下注册知名人物的姓名作为商标并进行使用。商家这样的行为侵犯了知名人物的姓名权,给知名人物的经济利益带来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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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同时,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不论是影视界、体育界,还是科学界的知名人物,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认识和了解,这些知名人物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有很大的影响力。许多商家看准了以上的社会现状,为了使自己公司的商品或服务迅速开拓市场,取得消费者的关注和青睐,商家在不经知名人物同意的情况下注册知名人物的姓名作为商标并进行使用。商家这样的行为侵犯了知名人物的姓名权,给知名人物的经济利益带来侵害,由此产生了商标权和姓名权的冲突。乔丹诉乔丹体育公司系列案件是商标权和姓名权冲突案件中一件持续时间最长,也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本文便以乔丹案例为引子引出论文要讨论的问题,并把与商标权和姓名权冲突相关的东西层层剖析,文章末尾提出解决方法。本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分为四部分,一是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二是国内外研究综述,三是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四是研究内容、论文框架与创新点。第二章先通过乔丹诉乔丹体育公司一案引出论文的主题,即商标权和姓名权的冲突,并总结出乔丹案件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是拼音“QIAODAN”商标能否损害乔丹的姓名权;然后又举出了用“在先权利”条款处理的“IVERSON”商标案和用“不良影响”条款处理的“MICHAEL JACKSON”商标案,总结出了同类案件判决不同的原因。第三章剖析了商标权与姓名权冲突的发生原因、表现方式以及现实危害。对这几个方面深入透彻的分析,有利于我们发现问题所在,为后文提出处理问题的详细措施打下了根底。第四章是商标权与姓名权冲突的立法考察,先从三个方面写了我国立法上的不足,又写了国外立法上的一些规则,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这三个有代表性国家的法律规则。第五章依据我国的实际状况,从四个方面提出处理商标权与姓名权冲突的详细措施,重点提出在姓名权基础上,引入国外形象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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