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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核心,国企产权多元化更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本文仅就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所涉及的有关财务问题,如国有产权的界定、评估、定价以及承接方的资金来源、转让收入的处置运用等,进行探讨。 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运用产权理论对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进行经济学分析;第二章至第五章主要围绕国有产权的界定问题、评估问题、定价问题、承接方的资金来源问题、转让收入的处置运用问题分别进行阐述,指出了当前国企产权多元化过程中存在着国有产权界定不统一、评估不规范、定价机制不完善、处置运用相对混乱等诸多问题,并提出新的解决思路:肯定国有产权界定“长沙模式”的积极探索意义,提出量化职工创造剩余价值的“国有资产平均增长率法”和“平均市场劳动成本法”;将“收益现值”概念运用到对应收账款、产成品、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之中;应从完善资产评估方法、完善资本市场特别是产权交易市场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三个方面来解决国有产权定价不公问题;就人力资本出资的担保问题提出实际债务承担额(比例)应小于名义出资额(比例)的新思路,并认为人力资本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应包括绝对出资额和相对出资额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