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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公布的《物权法》明文规定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从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法律效力。本论文从概念、建立必要性、法律关系等角度全面介绍我国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并对商业银行开展该业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提出自己的观点。论文第一章是对应收账款质押的概述。第一部分首先介绍应收账款的概念,结合会计学定义、国内外法律规定,阐述笔者对应收账款概念的界定:指债权人依法有权向债务人收取的一定数额的现有或未来的金钱债权,主要根据买卖、租赁、服务等民事活动产生,也可根据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其他民事或事实行为产生,并且此金钱债权应是未证券化的债权。然后根据概念分析其特点。第二部分首先介绍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即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质押担保并获得融资,接着根据其概念分析其特点。论文第二章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与应收账款转让、收费权质押等相关制度进行比较。第一部分针对个别学者的不同观点,通过比较应收账款质押与应收账款转让的异同,阐明应收账款质押与应收账款转让不能混为一谈,而有独立存在的制度价值。第二部分将应收账款质押与收费权质押进行比较,指出收费权质押的标的实为经营权,与应收账款质押以债权为标的截然不同,不宜纳入应收账款质押,而应当单独立法规定。论文第三章介绍了我国建立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虽然《物权法》已经规定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但是应收账款质押毕竟是一项新制度,而且《物权法》的规定十分简略,目前的实践也不够成熟和完善。因此仍有必要具体阐述该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以进一步促进企业、银行、社会公众对该制度的理解,更充分地发挥其融资功能。论文第四章详细介绍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关系内容。该章主要立足于民法视角,首先介绍法律行为概念、特点等背景知识,然后全面分析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关系的成立、生效、效力及实现:包括其成立要件,生效要件,质权人、出质人、第三债务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尤其阐明了法律规定不够具体、操作具有难度的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相关内容,还穿插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读者可通过阅读该章内容,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关系达到全面的把握和理解。论文第五章讨论了商业银行开展该业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融资手段,商业银行是主要办理该业务的主体,风险也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笔者作为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对商业银行开展该业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提出自己的观点,以供银行开展业务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