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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的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通常定期公布核心消费者价格指数(核心CPI),作为通胀监控指标。但中国定期公布扣除食品等项目的核心CPI时间不长,有关核心CPI的研究相对不足。因而研究中国的核心CPI对于监控通胀和分析宏观经济形势,为国家福利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常而言,核心CPI估计方法包括统计方法和计量方法两大类,但中国尚未定期公布CPI篮子商品的权重数据,国内主要基于后者估计中国的核心CPI。而相关研究表明,计量方法中的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估计的国内核心CPI具有相对优良的性质,因此本文基于该模型估计中国的核心CPI。首先,本文根据Rosen(1974)的特征市场均衡模型中的生产者利润函数,从生产者的角度分析月度同比价格指数的构成问题:当忽略需求因素对价格指数的影响时,其可分解为成本指数和成本利润率(其以收益成本比率的形式存在)两种成分;当考虑需求因素对价格指数的影响时,其可分解为需求指数、成本指数和成本利润率三种成分。该分析结论不但为基于SVAR模型估计核心CPI时的变量选择提供依据,弥补前人以经济增长率(或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等)作为供给因素传导变量估计核心CPI时,无法分别分析成本和技术因素对CPI影响的不足;而且为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月度同比价格指数的构成问题奠定理论基础。其次,本文根据消费者效用变动、技术进步和成本利润率的关系分析,把生产者角度的成本利润率对价格指数的影响成分,转换成产出数量不变时因产出质量变化等引起消费者效用变动的影响成分,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月度同比价格指数的构成问题。而根据2008《CPI手册》可知,产出质量变化等引起的消费者效用变动对价格指数的影响属于其偏误,因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利润率对价格指数的影响自然属于其偏误成分。该研究结论为从生产者(成本利润率)的角度研究CPI和其它价格指数的偏误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弥补了 Hamilton和Costa(2001)等从消费者角度研究CPI偏误的方法难以用于其它价格指数偏误研究的不足。最后,本文根据生产者角度的价格指数构成分析的结论,结合成本利润率对CPI的影响属于其偏误成分的分析,基于收益成本比率(成本利润率以收益成本比率引入模型)、成本指数和普通价格指数(CPI等)三变量SVAR模型,以2001年1月到2015年8月中国的CPI等月度数据为样本,实证估计中国的核心CPI、分解CPI中的成本因素和利润率因素影响成分,进而实证估计该期间中国CPI的偏误、剔除偏误估计量的核心CPI、中国CPI的食品类商品价格指数的偏误和2001年1月到2016年5月期间中国的真实CPI。研究表明,本文估计的核心CPI的波动程度相对较小,对CPI的未来趋势变动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且当不考虑CPI的偏误时,估计的核心CPI存在大约0.927个百分点的向上偏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