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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和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近二十余年间,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国际保理因为适应了出口商在国际买方市场中降低贸易风险、增强竞争能力的需要而成为非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典范,蓬勃兴起。目前国际保理业已经逐渐发展成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在推动和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各国保理的历史渊源以及金融业务传统习惯的不同,各国对保理的概念的认知存在差异,因此国际保理在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内涵。目前,世界各国尚未对国际保理作出单行立法,但许多国家从各自的保理业务需要出发选择了不同的法律机制用于规范国际保理。一些政府间国际组织制订了有关国际保理的公约,同时国际上也产生了协调各国保理公司之间业务关系的国际性保理业务机构,它们制订的业务规则也可作为国际惯例供当事人选用。自上世纪 90 年代起,国际保理业务便在中国开始展开,但时至今日,其发展还不成气候,这与我国的贸易大国地位是极不相符的。国内对国际保理问题研究尚不深入,相应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是制约和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我国加入 WTO,为了使我国的企业能够适应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市场,亟需在我国推广国际保理业务,这已成为经贸界的共识。由此,从法律角度出发,认清国际保理的基本法律性质,理清国际保理中的各项法律关系,探讨我国国际保理法律构架并在此 I<WP=4>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十分必要。本文将运用民商法的基本法学原理和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在研究确定国际保理的法律性质的基础上,从应收帐款转让这一国际保理的本质问题着手,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关立法比较,对国际保理这一新型国际金融工具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的保理立法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参考。本文第一章为国际保理的概述,介绍国际保理的概念、起源、产生的历史背景、交易模式特征、以及国际保理合同和国际保理基本法律关系;本文第二章讨论了国际保理的法律性质,提出国际保理的法律性质是特殊的债权转让,以此为下文的进一步分析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三章研究了国际保理中应收账款的特殊法律问题,通过比较分析国际保理业务开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国际保理组织对这些问题所采用的立法模式及具体规定,揭示目前世界国际保理立法的主流,为分析和评介我国保理法律制度奠定基础。第四章通过研究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一则国际保理案件,展开对我国过去和现存的保理法律制度的分析和评介,再结合前一章的研究最终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