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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历史上存在的离婚方式有三种:一是片面针对女方的休妻,即“七出”;一是因为发生国家法律规定的事由,国家强制解除婚姻的“义绝”,还有就是类似于现代意义上但是又不完全等同于现代的协议离婚,即“和离”。和离,是中国古代社会夫妻之间协议解除婚姻的一种离婚制度,是指夫妻双方不能和谐安详地相处,无法生活下去,于是自愿离婚的制度。古代的婚姻缔结是结两姓之好,那么离婚就是绝两姓之好。而古代中国的统治秩序又是建立在家族社会秩序的基础上的,家族是社会的基础,也是社会基本的经济单位和社会组织。家族之间的联姻是怀着或经济或政治利益的目的,而离婚却是将这样的利益联盟打破,因此,传统的婚姻法文化中,对离婚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七出是遵循礼制而设定的男方单方面休妻的离婚制度,义绝是遵循法制由国家强制夫妻离婚的制度,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家族的稳定。这两种传统的离婚制度一直为儒家礼教思想下的各个朝代所推崇。而和离,作为一种“男女合意,即可离矣”的协议离婚方式,是立法者既依照礼教的规范维护国家与家族的利益,又适当考虑了男女个体的感受而确立的离婚制度,是对维护社会安定、宗族利益的传统离婚制度的补充。本论文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唐代和离制度的渊源、设置的基础、主要内容(和离与七出义绝之间的关系、和离的程序、和离的法律效果和和离的限制适用)以及其在历史中的评价来呈现出唐代和离制度的面貌和其存在的价值。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序言部分是对和离的整体概括以及介绍学术界对和离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第一部分是介绍唐代和离制度的渊源。包括历史渊源以及唐律中的规定。第二部分介绍唐代和离制度设置的基础。从思想基础与社会基础着手展现和离制度设置时的时代背景。第三部分重点介绍唐代和离制度的内容。分为:和离与七出、义绝之间的关系;和离的程序;和离后的法律效果以及和离限制适用的情形。第四部分是对唐代和离制度的历史评价。结束语部分则是对本文主要内容的总结以及作者的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