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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除导论外,分五部分进行研究。
第一章,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分析。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发展经济学中以刘易斯和拉尼斯—费景汉的二元经济理论模型为代表的二元经济理论,系统地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特征,并提出了二元经济发展过程的模式。这些理论既对发展中国家的结构转换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也有理论假设前提的限定性。“城乡二元结构”是反映中国城乡发展特点的较恰当的二元经济内涵的划分。
在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路径中,财政资源的倾斜配置和政策取向是重要因素之一。城乡二元结构可以从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公共品供给的不均衡等多个维度体现出来。利用城乡二元结构的测度指标,对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动态演变过程进行实证分析,充分说明了不同时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变化特点。
第二章,城乡发展机理与财政支撑体系。城乡经济发展理论主要有不平衡发展理论、平衡发展理论和不平衡协调发展理论。其中不平衡协调发展理论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城乡经济之间、农业和工业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二者关系及政府政策的重点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有所侧重并应相应调整。中国整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需要适时做出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性战略目标选择。
工业反哺农业的核心在于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构建工业反哺农业的财政体系,要明确政府的主体地位,有效发挥政府财政农业投入的主导作用,依据工业反哺农业的不同阶段,在财政补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业信息体系和财政扶持产业方面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第三章,城乡公共品供给制度的二元性。公共品的不同类型决定了公共品有效供给的不同模式。城乡公共品供给的均等化标准依基础性公共品和差异性公共品而不同。政府财政对城乡间财力分配效益和公平的选择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财力水平的制约。
狭义的公共品供给制度指成本分摊制度。城乡公共品的二元供给制度是农村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与财政体制演变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表现为供给主体不合理。城乡公共品非均等化供给主要导源于财政分配理念的错误偏向、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和各级政府事权划分的不完善。健全农村公共品提供主体体系、优化转移支付手段和完善省以下地方财政体制成为规范城乡公共品均等化供给的主要对策。
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特性与功能,以及农村公共品供给现状决定了发展和保障是政府财政介入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两个基本职能,具体体现在对农村基础教育财政保障机制和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构建的完善和创新。基础教育的产品属性、公平理念、经济效应及现行的投入体制,是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投入体制进一步规范的重要依据。在市场经济中,社会救助属于典型的公共提供。农村社会救助的制度效率有赖于救助体系各个环节的合理设计。
第四章,城乡发展差异与财政投资。财政投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投资。本文只分析基础设施的投资。目前中国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仍然偏小,需进一步合理确定投资范围和重点,保持适当规模。财政投资是弥补市场失灵、促进经济增长和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手段和途径。
基础设施投资城乡选择的有效性与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基础设施投资的城乡分配应确立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的标准。在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效应方面,基础设施投资应定位于扩大有效需求和增加低收入者消费需求。依据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供求矛盾特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及农业产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中的主导性。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效率需要重点推进二元基础设施基本供给制度、投资体制的改革完善以及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五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财政政策定位。西方人口流动理论揭示了二元经济理论的实质是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在一系列有代表性的理论中,托达罗的收入预期理论对分析解释中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一定的合理成份。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发展中国家劳动力短期转移程度受到一国改革的开放程度、工业传统部门的就业概率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制约。国内着重探讨了三种农村劳动力的一般转移模式。
城乡二元结构、收入差距与劳动力转移的关系机理体现在城乡二元结构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和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动因。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相对剩余和绝对剩余,它们的形成是由改革前后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决定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程度与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壁垒之间存在着负的相关性。
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财政政策应依不同的劳动力剩余形式而定。相对剩余劳动力应以在农业内部的充分吸收为主,政策的重点放在加大资源创新投资。绝对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定位是树立就业优先的财政政策导向;增强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和扶持非农产业的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双重引擎,工业化与城市化引致的公共品需求和劳动力配置的成本不同,要求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