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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为始,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在我国已经经过了12个年头,在这12年中,“社区矫正”概念走进了《修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实践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主体机构负担起了矫正的主要责任。然而,与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不但起步晚、理论底子薄、社会基础差、立法层次低、制度设计还不完善,而且现行社区矫正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也不强。社区矫正制度诞生于西方国家,其后各国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100多年的历史沉淀造就了发达国家相对完整的社区矫正制度。笔者在本文中借鉴了域外发展相对成熟的社区矫正实践经验,结合本土的实际国情,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必将为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注入新的活力,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体系建设必将更加完善。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实践是理论的具体化。第二章中,笔者通过分析社区矫正的法理基础,运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域外社区矫正的独特经验进行了剖析,结合本土的实际情况,本文的主要篇章结构为:第一章,社区矫正的概念。这部分主要讲述社区矫正的定义、法律特征和发展现状。第二章,我国社区矫正的法理基础。这部分主要论述了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状况,为我国社区矫正的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章,本章主要介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缺陷和实践困境。分别从“理论研究缺陷”、“立法层面缺陷”和“实践困境”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国社区矫正现存的许多问题,如:社区矫正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公众对社区内服刑人员心存疑虑;尚未通过专门的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狭窄等等。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善的,需要我们将社区矫正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不断推进。第四章,本章主要对域外各国社区矫正制度之间的共性进行了分析,以英美法系社区矫正的立法和司法经验为核心,兼顾了大陆法系法律规范中一些带有普适性的规定。从中找出值得我们借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宝贵经验。第五章,这一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社区矫正的立法、司法制度规范的缺陷和实践中的现实困境,笔者从多个方面对我国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如加强我国社区矫正的法理基础研究;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保障体系;打造专业化社区矫正队伍等。笔者通过大量的文献查询和社区调查,希望能以微薄之力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持续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