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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仲"是指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仲裁规则下的合并仲裁研究是以2015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的合并仲裁(下文简称"海仲合并仲裁")规定为研究对象,分别就海仲合并仲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海仲合并仲裁的意思自治和保密性问题、海仲合并仲裁与其他多方当事人仲裁方式的异同、海仲合并仲裁程序和裁决执行等问题进行探讨。文章总体分为5部分。本文第一部分,通过分析租船合同关系、海上保险合同关系中的多方当事人同一争议问题,以及传统仲裁方式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存在的缺陷,认为海仲合并仲裁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式,而且能够更好的实现仲裁的公正和效益价值。本文第二部分,研究了海仲合并仲裁的强制性争议和保密性问题。通过探析仲裁的本质特征,以及梳理、归纳英美等国对合并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保密性的态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纽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东京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等对合并仲裁的规定,分析海仲合并仲裁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态度,以及海仲合并仲裁保密性规定的合理性。本文第三部分,将海仲合并仲裁分别与LMAA合并开庭、上海自贸区仲裁第三人以及美国集团仲裁进行对比,分析海仲合并仲裁与其他三个多方当事人仲裁方式之间的异同点。这包括:通过分析仲裁理念争议、多方当事人仲裁机制功能探寻各自的相同点,以及通过比较多方当事人仲裁的成就条件、仲裁协议效力范围、仲裁不公开性等分析相互间的不同点。本文第四部分,通过对海仲合并仲裁的程序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其中的合理性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这些程序问题包括:合并仲裁员指定、合并仲裁的提起时间、仲裁程序合并后的分立、仲裁费用的分摊和仲裁裁决的作出。本文最后一部分,以前几个章节的探讨结论为基础,如海仲合并仲裁的合意性、保密性等,结合我国《仲裁法》以及《纽约公约》的相关规定,从仲裁程序和公共政策等角度,分析海仲合并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