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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几千年来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社会的今天,它也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很多专家学者都注重研究孔孟之道,但是作者却认为儒家学派的第三位大师荀子的礼治思想更适合于当今社会学习与借鉴。荀子的礼治思想即是在其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性质的天人观和人性本恶的性恶论基础之上所提出的“以礼为纲,礼、法并用”的礼治观念。荀子在天人观上一改以往人们对天与人之间关系的看法,他认为天和人是有区别的,在他眼中,天不再是传统意义上掌握人类生死、命运的神,而只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拥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并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他的“制天命而用之”的观点充分表现出了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特性。他强调人要观察和掌握规律,从而利用规律来发展农业生产等。他的这一思想对于激发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荀子的性恶论是其所有思想的理论基石。他认为人生来就是存有各种欲望的,不过他所讲的欲望只是人的动物本性,对于这些欲望如果不加以控制,就会使人顺从欲望,从而产生争夺等混乱,因此,在他看来,人性是恶的。虽然人性是恶的,但是荀子认为这种恶性是可以教化和改变的,即人性可伪。由此,荀子便提出来礼。作者通过对荀子礼的论述的分析,认为他的礼的含义十分丰富。礼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要求,也是外化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大法、等级制度、财物分配制度等。它事关国家的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风俗习惯的淳朴与否,因此,荀子要求隆礼。在隆礼的同时,荀子也十分注重法制的作用。荀子认为人虽然可以用礼来教化,但是也有教而不化的人存在,这种时候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只有对其进行惩罚才可以迫使其转化。作者在文章中也有分析荀子的法的含义。作者认为,荀子的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包括外化表现出来的礼和刑罚,狭义的法则仅指以礼为纲所制定出来的刑罚。从广义的角度来讲,荀子的礼法思想就是其礼治思想。荀子的礼治思想要求贤者特别是君主应该不断地完善自身,并要学习和效法后王的治国之道,重视人民,尚贤使能,采取王政和霸政并用,从而实现人民归心,官吏尽职忠诚,风俗淳朴,天下大治。当今社会现象复杂,我国近几年来出现有道德倒退、主流意识形态不坚定、执法违法等等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加强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荀子的礼治思想正是我们借鉴的好蓝本。在本篇论文中,作者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论述我们对其礼治思想的借鉴:在现代社会和谐理念方面启示我们要注重国民人格的正确引导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发展;在高校教育方面启示我们要注重教育主体的确立及其实践能力的培养等;在社会法治建设方面启示我们的制度建设、人才吸收的原则,以及在工作中要善于利用新科技工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