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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以及发展进程来看,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正处于从债权融资到股权融资转变的过程中。国家坚决地推进供给侧改革,债转股、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都会使得债权融资占比较高的趋势发生改变,未来直接融资的占比必将逐步提升。直接融资市场除了IPO以外,对于已经上市的企业而言,定向增发无疑是企业在发展期再融资的重要渠道。根据Wind数据,2016年沪深两市500多家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共计758次,募资总额1.69万亿元,继2015年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后,定增市场依旧火爆。2016年定向增发募资总额远超IPO,是全年IPO市场的10倍有余。定向增发如此得到市场青睐,一方面因为相比公开发行和配股,现有法律法规对其发行人的资质以及盈利水平要求比较低;另一方面,定向增发作为一种并购重组的方式,既可以帮助集团公司进行整体上市又可以进行“壳资源”的重组,避免退市。虽然定向增发在融资发展、改善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值得肯定,但是由于我国股权相对比较集中,公司的代理问题逐步由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冲突演变成控股股东与中小股股东的利益冲突。定向增发的过程会引起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股票价格、盈利能力等多项指标的变化,最终会引起利益在新老股东中的重新分配。因为我国关于中小股东的投资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加之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小股东往往处在不利的地位。这些原因使得大股东通过利益输送行为侵占中小股东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分析研究定向增发过程中大股股东利益输送的动机与实现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国内外学者对于定向增发中的利益输送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这给我在研究定向增发中的利益输送行为提供了丰硕的理论借鉴,我在研究定向增发中的利益输送问题,会结合我国的国情,将影响定向增发利益输送的因素纳入研究体系中,更好地揭示我国定向增发中的利益输送行为。本文在国内外有关“定向增发”和“利益输送”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结合具体的案例研究定向增发中存在的利益输送问题。在本文的理论部分将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定向增发的动机,并对定向增发过程中的利益输送手段—定向增发折价发行、定增前后盈余管理、注入劣质资产、进行关联交易等方面探讨了大股东利益输送的实现方式。本文将结合大通燃气定向增发的案例,分析大通燃气定向增发过程中发行价的确定过程、定增前后盈余管理、定向增发后的高额现金分红等方面来探讨大股东定增过程中利益输送的实现方式以及分析大股东实施隧道行为的行为动机。除此之外本文还比较了定向增发前后的经营情况,以此说明定向增发中的利益输送行为不仅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还会使得企业的经营情况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