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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房价的持续攀升,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把买房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并且越来越重视房子的产权问题。但是与此同时,涉及房屋产权的纠纷也层出不穷,需要我们用法律解决矛盾,做到定分止争、物尽其用。法律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很多问题在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出现法律空白,以至于各地法院遇到此类问题后裁判不统一。原因在于,不同的法官对案件进行的价值判断不一样,权衡的利益点不一致。本文涉及的借名买房问题就属于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之一,需要对此问题好好加以研究,用以解决因借名买房而引出的各类纠纷,维护交易安全与交易秩序。借名买房是指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出名人的名下。其中,前者为实际购买人,是房屋的真正权利人,没有权利外观可供社会大众所知晓;后者为名义登记人,是房屋的名义产权人,拥有合法的权利外观,让第三人能够知晓权利的状态与变动。这样就出现了一个结果,房屋的产权名实相分离,在两种权利相冲突的情形中,到底优先保护哪一方的权利,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保护何者的权益?这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亦是本文的精髓部分。本文一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借名买房的含义,其与虚假购房的主要区别,对借名买房的五大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借名买房潜在的四类风险。第二部分涉及借名买房行为的效力问题,包括借名买房合同的性质,其为无名合同,与委托合同最为相似;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与无效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严重规避法律、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无效。第三部分是全文最为重要的内容,主要论述了借名人与出名人的关系,分析了借名买房中实际购买人享有事实物权,而名义登记人享有法律物权,解决了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产权归属问题。第四部分主要讲述了借名买房中借名人与第三人的关系,提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