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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重要的业主自治组织,在物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维护着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行准确定位,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规范、业主权利的保护。
全文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探讨我国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研究的基础。第一,介绍我国业主委员会产生的法律基础;第二,介绍我国业主委员会产生和发展的现实需要依据:第三,介绍我国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
第二部分分析我国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立法、理论研究及司法现状。首先,介绍我国关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立法现状,《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只明确了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被告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未作规定,各地方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不一,甚至还存在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地方;其次,比较分析了理论界关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三种主要观点,即社团法人、享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和非法人也无独立诉讼主体资格的一般组织:最后,结合案例分析了我国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司法现状,即业主委员会是否能够参加诉讼以及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第三部分分析我国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首先,分析了我国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存在的问题,即业主委员会成立不规范;业主委员会目前的法律地位与其将要发生的作用不相称;业主委员会未充分履行其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实际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四大问题。然后,对我国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即源于业主委员会缺乏业主的支持、业主委员会对其职责未认识清楚、有关业主委员会的法制建设不健全等等。
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立法思考。首先,通过对确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法人资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确定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其次,提出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监督体制的建议,即规范业主自治机制内部监督体制和规范业主自治机制外部监督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