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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理论界对道德建设的研究着眼点放在加强和改进道德教育上,偏重于道德的内在养成机制,对道德建设的外在调控的制度约束机制谈论较少。这种模式对道德建设并没有取得应有实效。为此,人们积极探索各种方法、方式,以增强道德建设的实效。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在道德研究建设中引入制度化的视角,并对道德制度化建设作基本的学理分析研究。本文认为道德制度化是道德建设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对道德制度化进行现实必要性、理论可行性的学理分析,将有助于我们在道德建设中自觉加强道德制度化建设。必要性在于:社会需求原则和道德生存原则。社会需求原则是从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和和谐社会内在要求三个方面进行阐释。道德生存原则是从强化主体道德意识、全面发挥道德功能和提高道德体系权威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可行性在于:道德客观规律角度、社会控制论视角和事实根据层面。道德客观规律角度包括道德与制度和自律与他律两个方面的分析。社会控制论视角则从社会调控目标和价值取向的一致性、调控方式的共通性和调控范围的层次性与相容性三个角度分析。事实根据视角从历史的、外域的和现实的“道德立法”事实层面论证道德制度化的可能。在分析了道德制度化的合理性根据后,我们将面临在现实生活中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道德制度化的建构。从道德建构的限度来看,主要包括道德制度化对道德支持的范围是有限的和道德制度化无法直接作用于人的思想意识两个层面。道德制度化建设从总体上而言是方向性的,并不是把它视为道德建设的唯一途径或看成是包治百病的药方,良好的道德建设效果是多方面“合力”作用的结果。因此,人们在不断加强和改进道德教育的同时,辅之以道德制度化建设,使道德建设处于“内”与“外”、“软”与“硬”的互动之中,是克服当前道德建设“失衡”症结,走出道德建设效果低迷状态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