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国土资源稀缺的约束条件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关键在于对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对资源无限制占有而进行经济增长的路径,所造成的资源破坏与浪费己引起了人们的高度警觉。而可持续发展问题,也绝不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样是一个法律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资源、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尤为突出,国土规划作为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对协调人地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背景下,我国启动了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科学的研究,有助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及其发展进入良性轨道。论文开篇归纳概括了国土规划的概念,并对其特点进行了详细阐述,从多个角度对国土规划进行了研究,从而将国土规划与其他规划区别开来;综合分析了我国实施国土规划的缘由,我们国家当前的现状及建设任务都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国土规划工作。在对我国的国土规划历史及国外国土规划历史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对二者进行了综合比较。通过对我国国土规划立法现状的分析,得出我国国土规划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的结论:法律层次不配套,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等等。因此对我国的国土规划进行系统的立法既必要又紧迫。针对我国国土规划立法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发达国家国土规划相关立法经验的借鉴,文章最后从宏观和微观角度提出了对国土规划相关立法的建设性意见:一是从立法上进行完善,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国土规划体系;二是要制定合理的国土规划纲要及目标,正确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之间的关系,三是国土规划要更加关注人的需求,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实践在不断发展,最近,我国又开始了第三轮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修编,笔者也将密切关注我国国土规划工作方面的进程,并根据新情况及时修订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