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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下称农信社)在支持“三农”(农民、农业、农村)事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许多乡村地区,农信社甚至是唯一正规金融机构。1950年以来,经过数次由政府主导的改革,农信社的发展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伴随改革不断深入,农信社内部各种深层次矛盾也日益暴露,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信社改制效果,比如到20世纪末,全国仍有53%的农信社仍处于亏损状态。为了从根本上理顺自身体制和机制问题,各地农信社从本世纪初开始了以去合作化、推股份制和建农村商业银行为核心的改革,即“股改”。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在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相较农村信用社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去合作化是否意味着“去农化”,商业银行的逐利倾向和盈利宗旨是否弱化“三农”金融服务,这些问题也开始慢慢浮出水面,并引起学界、政府部分和业界的关注与担忧。如何使农村商业银行在确保经营效率与可持续性前提下,继续加强和改善“三农”服务,便是本文写作的主要目的。本文运用金融抑制理论、金融服务保障理论和合作金融理论等诸理论,在详细调查研究基础上,对A市农商银行的改革进行全面、深入地剖析。得出如下结论:一是A农信社在业务创新、市场需求、经营理念、工作作风、内部控制和法人治理方面都面临着困境,急需进行改革。改制后的A市农商银行,在安全性、盈利能力、发展能力与可持续性等方面较之以前有很大改善,主要表现为不良贷款下降率、资本充足上升率、净利润增长率、资产利润增长率、贷款增长率、存款增长率都有一定的增幅,等等。说明改制后的A市农商银行在“三农”服务与支持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由于商业银行的逐利性本质,A市农商银行在经营中出现了弱化支农的趋势。本文将改制前后的农信社与农村商业银行在业务结构、保障体系、金融产品服务、人员素质、条件设施、经营战略、市场定位及服务理念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对改制后的A市农商银行的贷款结构进行了数据分析,在理论和实践上共同论证了A市农商银行支农力度弱化的事实。最后针对“信改商”后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保障体系,提出一些对策建议:(1)对农信社“信改商”实施宏观调控,防止农信社改制过度、过泛。(2)国家按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针对其“三农”服务数量与质量给予农商银行恰当的优惠政策,防治借“农”之壳,行非农之实。(3)加强和改善政府监管,尤其是银监局监管。(4)强化农民与涉农企业的参与和监督。(5)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扶持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构建所有制多元,竞争适度有序的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一体化平台。(6)引导城市金融资金流向“三农”。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选题与视角创新,纵观前人各种研究,对于农信社的改革,研究范围多集中在农信社经营现状及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近几年,农信社纷纷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对于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弱化问题的研究还未广泛展开。本文从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变化视角,对农信社“信改商”潮流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希望在满足农商行盈利冲动和增长需求的情况下,不弱化、甚至强化对“三农”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