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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造就了新媒体时代。由于新媒体具有诸多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传播特点,当它与各种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事件碰撞和相互作用之后,舆论的传播更加迅速广泛,舆情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更加突出,舆论对突发事件向公共危机转变、危机程度和范围的影响越来越大,对舆论进行传统意义上的管控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各级政府在进行舆论引导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问题和困难。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作为应对公共危机的责任主体,同样是舆论引导的真正主体,必须在公共危机事件中进行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和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舆论引导。通过舆论引导来强化和优化公共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现实紧迫性;只要目的、方法、手段符合“善”的要求,舆论引导就具有合法性。公共危机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时效性原则、法治原则、平等原则、宽和适度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政府与社会公众、官方媒体以及各种网络媒体之间架起畅通交流的渠道,着力解决诱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各种社会矛盾,确保各种方法手段的运用具有充分合法性和合理性。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通过积极主动掌握话语解释权,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精髓来重塑社会主流价值观;要转变政府角色和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重构政府——媒体新型关系。公共危机事件的舆论引导必须强化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舆情监测和舆情分析,重新确立制度、团队、个人“三位一体”的新闻发言人角色定位,合理选任新闻发言人,加强培训,完善评价和激励机制,确保政府新闻发言人发挥积极作用。在具体引导过程中,要及时公布真相、澄清事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惩治违法犯罪信息传播,用更真诚和人性化的方式化解公众非理性情绪,用更开放、自信的姿态引导公众展开理性的讨论,用更贴近普通受众心理的事迹和形象进行正面引导,实现政府、媒体、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妥善化解危机,促进社会有序转型、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