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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彼此分离,所有者委托经营者从事经营和管理决策,二者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目标函数通常并不完全相同,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因此,完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在实现所有者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经营者效用最大化,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
山东海化集团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而目前的激励约束机制存在很多问题,构建合理的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已是当务之急。本文对山东海化集团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希望为山东海化集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尽绵薄之力。
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是对称和统一的。激励机制是“积极的”约束,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促使经营者把企业目标作为自己的内在追求,从而达到促使经营者努力工作的目的。本文对年薪制、股权等几种常见的激励方式进行了研究,对经营者约束机制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构建山东海化集团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
本文主体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国内外激励理论评述。介绍了现代产权理论的发展,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机制设计理论。介绍了委托-代理理论的标准模型,为后面进一步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山东海化集团经营者激励约束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在本部分中,分析了山东海化集团委托代理关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得出必须构建完善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结论。
第三部分,山东海化集团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首先提出激励约束的目标定位是激励相容,通过对经营者效用的分析,得出经营者激励机制的体系应包括报酬、声誉和控制权的观点,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山东海化集团经营者激励机制的思路。关于约束机制的构建,本文对市场竞争约束机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经营者选聘、制度约束、审计约束、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措施。
本文的创新之处是,作者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了山东海化集团经营者激励机制应包括报酬激励、控制权激励和声誉激励,并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这解决了以前控制权、声誉激励方面的欠缺;另一方面,关于报酬激励中的年薪制的考核,针对风险收入的确定提出了一种比重评分法,有利于全面评价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克服目前的以利润评价为主的办法,有利于增强企业经营者的可持续发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