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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于期待可能性的关注,源于对于刑法理论中刑事责任的关注。从“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心理责任论——规范责任论”的刑事责任的发展脉络中,变化的不仅是主、客观主义之间的论战,更多的是各种刑事责任理论所依附的社会背景和理念。作为规范责任论核心的期待可能性发源于德国的一则刑事案例,经过学者的论战和发展,随后被日本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所借鉴,这一蕴含丰富哲学、人情和法理的刑法理论已经较好的融入了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由于我国刑法理论体系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体系存在很大的不同,因此,期待可能性理论一直没有在我国刑法理论体系中有所体现。将期待可能性理论引入我国刑法理论体系,并且以此为契机对我国犯罪论要素进行重新整合,完善我国的刑事责任理论体系,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试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发展脉络的梳理,揭示此理论本身所具有的哲学意义和价值,深刻分析中国刑法体系引入此理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引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障碍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案,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将期待可能性理论分析得更加透彻并尽早地引入中国刑法体系中。本文分为上下两篇,共四章。上篇是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基础性梳理和分析。第一章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述,介绍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起源及在德国和日本刑法学界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做了深刻的分析;第二章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内涵,分别介绍了期待可能性在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上的定义、期待可能性在大陆法系刑法学理论中的地位及适用的判断标准。下篇是对期待可能性的本土化研究。第三章从宽容之美、正义之美和谦抑之美三个方面分析了期待可能性理论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哲学、人情和法理的价值;第四章阐述期待可能性思想和理论在我国历史和和当代刑法中的体现,并进而分析中国刑法理论借鉴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提出在重构我国犯罪论和完善刑事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引入期待可能性,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