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首先分析了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发展历程,每一次养老模式的形成都是由当时社会发展的历史所决定的,受制于社会经济基础结构。这种路径依赖有助于各种养老模式在新的社会转型期得以优化组合。在此基础上,文章从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模式和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两个角度,分别深入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本文将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模式分为三部分:家庭养老保障模式、自我养老保障模式、社区养老保障模式。家庭养老保障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子女对老人的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长期以来,家庭养老模式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这根源于以下几点:我国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传统的孝道文化、亲情观以及目前的现实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养老保障模式也面临着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子女数量和家庭结构规模的变化、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大规模转移、孝文化的弱化、老人高额的医疗费用。自我养老保障在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有学者怀疑自我养老保障是否存在。本文持肯定观点,从界定其内涵开始,分析自我养老保障模式存在的原因:我国合理的土地政策、科技的进步、源于血缘的内化责任,并指出,在我国的农村,自我养老的实质就是土地养老。因此,文章从土地保障功能弱化问题和土地保障自身的缺陷两方面,深入分析自我养老存在的问题。社区养老,文章通过对东部沿海村庄的实证调查,进行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的社区养老还仅仅停留在经济支持阶段,并且社区养老的存在与否完全依附于集体经济是否繁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对于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存在的时间较短。文章从四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立法的滞后性、农保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农民参保意识不高。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政府介入农保市场的必要性,并提出走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困境的解决方案。在全面分析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模式和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困境问题的基础上,文章第五部分从我国的现状出发,依据不同的养老层次,构建我国农村具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并深入剖析了政府在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