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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以利益为诱因在极大地促进创新的同时,又以专利权的垄断性特征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专利技术的运用。因此,对于专利权进行一定限制以克服其不利因素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现行专利法经过三次修改,目前就专利权限制规则已经具有较好的制度基础,但在相关理论研究尤其是制度运行的不同环节上如何实现专利权限制依然存在完善空间。本文试图以专利法的运行为视角,在专利法内部研究如何限制专利权,以期能对我国专利立法提供借鉴。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专利权限制的理论基础。在该部分中,分析了专利权限制的必要性;阐述了专利权限制的原则;论证分析了专利权限制的方式,点明本文以专利法的运行为视角,即从专利权授予中、专利权行使中、专利权救济中三个阶段分别来研究专利权的限制,本文的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均是与这三个阶段相对应的,是这三个阶段的充分展开。
第二部分对专利权授予中的权利限制问题进行了研究。该部分主要阐述了对专利权客体的限制、对专利权期限的限制、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限制这三个方面的限制,并针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限制问题,指出了我国专利法在专利权保护范围方面存在的缺陷。
第三部分就专利权行使中的权利限制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该部分从专利侵权例外、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的默认许可三个方面阐述了对专利权的限制,其中专利侵权例外包括: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人的在先使用、合理使用。在分析专利权行使中的权利限制的三个方面的时候,均分别指出了我国专利法在每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详细阐述了专利权救济中的权利限制问题。该部分从专利权救济方式、专利权救济期限、专利权救济数额、专利权救济启动程序四个方面阐述了对专利权的限制,并分别指出了我国专利法在这些方面存在的不足。
第五部分提出了对完善我国专利权限制制度的建议。该部分主要按照专利法运行的三个阶段,也即按照专利权授予、专利权行使、专利权救济这三个阶段,分别提出对完善我国专利权限制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专利权限制立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