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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整个经济体系中也越来越重要,但由企业带来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增加;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问题显得更加严重。深圳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和紫金矿业汀江污染事件,将企业与员工、环境的矛盾推到了公众的面前。按照产权经济学的观点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理应为利益相关者谋取福利。但前述的事件表明企业在满足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方面是存在不足的,甚至存在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显然该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将对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我国经济改革的成果也将因此而褪色不少。本文首先对利益相关者利益大小进行量化,量化后再进一步研究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并结合公司治理理论研究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通过公司治理机制作用于企业绩效的情况,并对这种中介效应的大小进行了量化。实证结果显示:1.从整体上看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但各公司之间差距明显,波动性较大。2.利益相关者追求各自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绩效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并不一样,股东和债权人具有重大影响,供应商、销售商、公司高管、企业职工和政府影响力较少并且相差不多。3.债权人,董事,职工,政府,供应商,销售商都具有中介效应,公司高管不具有中介效应。其中中介效应最明显的指标是董事持股价值、资产负债率,营业税金率和普通股获利能力,销售商、供应商有部分的中介作用,企业职工中介作用很小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