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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主进程一直是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个焦点中,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更是其中的一个热点。经过20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村委会选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村委会选举制度在全国范围得到了全面推广,各类选举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使村委会选举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每一个选举模式民主化的推进,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中得到切实的实惠与好处,被誉为中国民主化的历史性进步。随着实践的深入,浙江省在全国首创了村委会“自荐海选”模式。
本文在分析总结国内外公开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村委会选举情况及选举模式,并针对其中对无候选人模式存在的不同看法(认为“无候选人”模式加剧了村两委矛盾的深化、削弱了党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通过对浙江省村委会“自荐海选”选举模式进行较深入的个案分析,从浙江省的实践情况入手,陈述了对于“自荐海选”模式存在的较为普遍的不同看法,并从政治实践理论分析(马克思主义民主学说、村民自治的实践、党的领导)、实践过程分析(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需要完善的环节)和结果分析(“自荐海选”模式的意义与启示)等三个层面的分析,论述了“自荐海选”存在的生命力及价值,肯定其中符合法律规定、政治理论和村委会选举实际的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环节进行思考和完善,并说明了“自荐海选”这一选举模式有利于村委会的有序更迭和村民自治的有效推进,巩固了完善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党的领导与村民有效自治的高度对接和有效统一。它既符合我国国情和法律,又简化程序便于操作,从而提高了选举效率和村民自治的有效推进。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针对现有村委会选举程序的不完善和相关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对现有村委会选举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对经过实践的检验成为成功案例的浙江“自荐海选”模式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对于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和相关法律,对于实践工作的组织开展,都是有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