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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工作与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因此越来越受到高层领导人和人民群众的重视和关心。食品安全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利益,是政府管制的重要目的和内容,保障好食品安全对于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我国的食品产业存在着明显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大量假冒伪劣甚至是有毒有害食品涌入市场,不但对食品产业产生了巨大冲击,更对国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因此,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势在必行。在当前我国行政法与刑法二元分化的法律体系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作为打击违法犯罪最有力的武器,不但应当在其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互相之间更应该做好衔接,确保每一名违法犯罪分子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尽管近年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行刑衔接的原则、主体、程序、法律后果等内容进行规范,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行刑衔接工作因为一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的贡献还有待提高。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在理清行刑衔接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结合行刑衔接的发展历程,以山东省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的现状为切入点,从法律、部门利益、机构设置等方面分析并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了论文选题的背景和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的研究方法及内容;第二部分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主要阐述了食品安全政府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刑事司法等食品安全行刑衔接相关概念及特点,以及市场失灵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公共利益理论、监管俘虏理论等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山东省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现状,主要内容为简要介绍了我国行刑衔接的发展历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发展历程,介绍了该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分工、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法律后果等,并从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一线执法人员移送和接收案件意愿等方面阐述了该工作的现状;第四部分为山东省食品安全行刑衔接现状反映出的政府管制问题,主要从法律层级及可执行性、证据转化、部门利益、多头治理、考核制度、人员素质、法律监督、案件移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阐述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五部分为解决山东省食品安全行刑衔接问题的对策,主要从加强和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加大财政投入、严打渎职违法犯罪、深化机构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破解标准难题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