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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协同发展是区域内地区间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发展方式。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地区协同发展的理念在推进长三角、珠三角、西部大开发等地区发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以来,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战略更是被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地区协同发展基于产业重新布局,伴随着产业调整和企业转移,会导致利益在各地之间转移,其中最为直接的是税收利益。税收收入作为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保障,税收收入的增减会影响政府行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完善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税收分享正是一种重要的协调机制。在区域协同发展过程中实现公平、科学的税收分享,对促进当地政府贯彻区域协同发展政策、调动地方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鉴于此,本文对地区协同发展中的税收分享政策进行了研究。论文具体安排如下:第1章为绪论,本部分介绍了论文主题及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梳理了前期学者的研究,并形成了文献综述。对本次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说明,介绍了文章结构和创新之处。第2章为地区协同发展与税收分享的理论分析,本部分论证了地区协同发展中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分析了协同发展过程中进行税收分享的原因,并总结了税收分享的原则、范围和类型。第3章对我国目前促进地区协同发展的税收分享政策进行了梳理,并根据政策运行情况分析了当前税收分享政策的局限性。第4章为国际上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财税利益分配政策借鉴,本部分介绍了国际上关于区域协同发展的典型政策,并逐一进行了评析。第5章为促进地区协同发展的税收分享方案,本部分针对存量企业迁移、新设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共建园区四种产业转移的类型,分别提出了促进地区协同发展的税收分享方案基准,税收分享方案的基准包括企业迁移动因、企业规模、企业影响等多个方面;同时,提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纵向转移支付和地区内各地间的横向转移支付两种配套政策。第6章为区域特质对税收分享的影响:以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为例。本部分首先从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战略核心、京津冀三地功能定位及产业目标、京津冀三地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三个方面分析了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特质性,并据此分析了京津冀三地的特质性对税收分享精细化管理和税收分享倾向性的影响。本文在理论层面厘清了税收分享在地区协同发展实践中的合理性,为我国地区协同发展实践中区域内税收分享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地区税收分享方案设计方面,阐明了影响税收分享方案的因素,提出了地区内各地间税收分享方案设计应考虑的基准,为税收分享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