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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以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做强大后盾,也只有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才能建设一个没有“三农”问题的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是湖南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湖南实现全面小康的优势所在,湖南省农村金融在整个金融业中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积极丰富和完善湖南省农村金融体系对湖南省有着全局的重要意义。本文尝试从现实角度,对我省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的各类机构进行充分的分析,探讨它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旨在提出完善我省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主要结果如下: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符合“三农”,满足农户需求,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综合运用贴息、特殊化准备率、支农再贷款及减免所得税等多种措施,积极发挥政策的导向功能和激励作用,加大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用市场化的方式改革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扩大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符合“三农”的信贷产品,完善农村金融担保保险机制的法规制度,促进新型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使支农资金成为一种可以盈利、长期收益可期的农村业务投资。明确指出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方向为建立健全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制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保驾护航,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通过政策性金融发展农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条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吸引商业型金融机构逐步回归农村市场;农业银行的改革方向为针对“三农”对象特点实施稳健的融资服务,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参与新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社及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应为进一步明确产权结构,进行组织创新,推进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民间借贷”等其他金融组织作为一种操作简便和灵活多样的的融资手段,应适度放松金融管制,积极规范和引导这些金融组织的合理发展,发挥对农村金融无可替代的补充、调节作用,为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