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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是一种智能手机Apps,其依附于移动互联网及全球GPS定位技术,将司机与乘客共同纳入到同一信息平台,实现实时信息共享。消费者可以使用智能手机客户端简单便捷的在平台上发布其打车需求,同时司机通过智能终端并结合自身所在位置进行抢单,乘客能够得以更加高效、迅速的实现打车,“打车软件”也正在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和消费方式进行着彻底的颠覆。世界第一家“打车软件”公司是优步公司(即Uber Technologies, Inc.),其于2009年3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以后便逐步向全球各国蔓延。中国在2012年后,“滴滴”、“快的”等也陆续在各大城市出现,并以迅猛之势逐步覆盖全国。近来,“打车软件”所涵盖的服务繁多,诸如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其中关于专车服务的监管,目前已有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对其合法性进行了肯定,而各大城市对其态度还没有统一。本文重点在于对“专车”服务进行系统论述,主要探讨我国“专车”服务方面的法律监管问题。笔者将从五个部分展开对“专车”服务监管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述,即我国“专车”服务的概况、运营模式的法律探析、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立法现状、“专车”服务的国外监管现状和对“专车”服务监管的建议对策。通过对“专车”服务的参与主体进行法律分析和与其他客运服务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专车”服务监管的法律问题主要有:法律定性存在争议,容易被认定为非法营运;乘客人身、信息安全保障不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隐患;行业间利益分配不均,引发多起群体性纠纷事件;运营商为抢占市场份额,涉嫌采用不正当竞争行为。文章最后就“专车”服务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构建系统的行业管理机制,包括宏观调控、信用评价、违法追责等机制;制定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明确法律性质、价格标准、准入标准等内容的法律、法规:明确行业的监管主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互联网信息监管部门为主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保监会等相互配合;组建行业自律协会,引导各平台公平竞争、自律自省、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