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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郑州市2家生产工艺不同的耐火材料企业进行职业卫生调查,比较其员工数量、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职业卫生管理等基本情况,对作业工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的检测结果以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明确2家耐火材料作业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的特点和接触规律,了解作业工人健康状况差别,提出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为保护耐火材料作业工人的健康提供调查依据。方法:调查该市甲、乙2家不同生产工艺耐火材料企业的职工人数、生产工艺及设备、产品及原辅材料、作业工人健康体检结果等资料,并进行整理,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7)进行现场采样并进行实验室检测,利用EXCEL软件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21.0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卡方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检验水准为α=0.05。结果:1.甲、乙2家耐火材料企业均为民营企业。甲厂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379人(69.54%),其中男职工299人(78.9%),女职工80人(21.1%);乙厂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共301人(68.6%),其中男职工251人(83.4%),女职工50人(16.6%)。2.甲、乙2家耐火材料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不同,甲厂主要是烧结法生产镁碳砖、铝镁碳砖等多种耐火砖;乙厂主要是采用电熔氧化法生产玻璃窑用耐火砖:33#、36#、41#锆刚玉砖。在生产过程中甲厂运用自动配料系统进行配料,而乙厂则采取人工进行配料。3.甲、乙企业在大多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定场所设置有防护设施,为工人发放了个人防护用品,但存在着防护设施无效利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合格等多种问题;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制度均不完善,且未按照制度严格的执行;甲厂向安监部门进行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乙厂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4.甲厂的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为矽尘、氧化铝粉尘、煤尘、噪声、一氧化碳、锰等,乙厂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为矽尘、氧化铝粉尘、噪声、甲醛、苯酚等。其中甲厂粉尘合格率(38.89%)高于乙厂粉尘合格率(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36);甲厂噪声合格率(33.33%)与乙厂噪声合格率(37.50%)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587);除甲厂的锰(0.282mg/m3)检测超标外,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的此次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限值。5甲、乙厂员工在岗期间体检率分别为82.32%、89.36%。健康体检结果显示,两家企业职工高血压、心脏疾病或心律失常、肝功能转氨酶偏高、泌尿系统异常、血常规异常、肺结核待查、局限性肺气肿、肺部炎症、尘肺等项目的检出率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结论:甲、乙2家耐火材料企业生产工艺、产品不同,职业卫生状况差;其作业人员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一氧化碳等,但存在的种类及其强度也有所差异,给工人带来了健康危害;建议乙厂增强生产工艺自动化,2家均须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的力度。进一步改善耐火材料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