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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最特殊的一个部分,自其扩容至全国以来,发展速度惊人,1并且其增长趋势依旧非常迅猛。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对于推动我国金融发展由要素投入型逐步转化为创新驱动型发展具有关键性意义。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必定是板块层次之间互通的市场,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并不存在直接转板制度。新三板市场两端连接的是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因而新三板转板制度的构建不仅是为新三板市场和主板市场注入新鲜血液,更是推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保证。笔者通过研究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对比分析域外资本场外市场转板制度,为新三板转板制度的构建提供几点建议。本文除了绪论和结论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新三板转板制度的一般理论”。本部分对新三板转板制度内涵进行详细地界定,分析新三板转板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现实基础,从而得出构建我国新三板转板法律制度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的结论。第二部分为“构建我国新三板制度的障碍与分析”。本部分首先分析构建我国新三板转板法律制度面临的障碍,然后从立法层面和实务操作层面对障碍进行系统的分析。第三部分为“域外资本市场转板制度的实践考察及经验借鉴”。本部分根据第二部分提出的分析,对比域外场外市场转板制度法律规范与实践,分别从美国、英国、日本、台湾地区资本市场实践经验中找到提供借鉴的制度方案,为我国新三板转板制度的构建提供思路。第四部分为“构建我国新三板转板制度的具体路径”。本部分针对第二部分指出的障碍,参考第三部分域外资本市场转板制度的实践检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现状,从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具体包括:一是推进发行制度与上市制度相互独立进程;二是设计新三板转板制度法律法规;三是完善新三板转板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