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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已经历时5年。其产生的金融动荡风卷残云般席卷了欧美经济,也深刻地影响着全球的经济。在这种背景下,G10国集团于2010年在巴塞尔协议Ⅱ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巴塞尔协议Ⅲ,对各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政府在2004年承诺加入巴塞尔协议,2011年8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对外公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比巴塞尔协议更加严格的监管标准。为了满足监管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转变经营发展方式,走“资本约束”的科学可持续发展之路。
自2006年我国商业银行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革以来,我国金融业步入全球化经济大潮的进程日益加快,受到全球的金融冲击也日益加剧。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现代经营体制建立与运行时间不长,与西方百年历史的商业银行相比,在金融创新和经营管理方面尚存在差距。而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法能降低银行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存款客户安全,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和金融创新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也由以往面临单一的政策性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和流动性风险复杂交错的局面转变。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决定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决定了全球金融竞争能力。因此,无论是外部监管要求还是内生需要,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是我国商业银行函待解决的问题。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信用风险管理的内部评级方法,由于风险量化管理水平、历史数据积累和计量技术水平的局限,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尚没有一套操作性很强的运用内部评级法实行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实践方法。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法人客户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商业银行运用内部评级法管控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的关键点。
本文以某商业银行J分行为例,参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内部评级法,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从客户评级和债项评级两个维度提出了适用于中国实践的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并且引入了“RAROC”评价方法,使“RAROC”成为全行各级机构运用内部评级方法的“抓手”。文中以规模相当的X和P两大公司为案例,从内部评级的角度对两大客户进行了对比分析,使内部评级方法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证方法。
本文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方法,创新与特色。第二部分,介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制度背景。主要介绍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内涵、风险管理理论和制度背景。第三部分,介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结合中国实际,搭建了内部评级法制度框架,设计内部评级法客户与债项两个维度的评级方法,引入“RAROC”作为连接上下级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连接点。第五部分,以规模相当的X和P公司为案例,从内部评级角度对两大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以某商业银行J分行为例,对设计的内部评级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六部分对我国商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提出对策。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内部评级法的客户评级和债项评级具体方法用科学的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设计,引入“RAROC”评价方法作为连接上下级行运用内部评级方法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连接点,对我国商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简单明了,图文并茂,对我国商业银行运用内部评级法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